建筑业企业进浙施工备案认定、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浙备案办事指南
省外建设工程施工、监理企业
进浙备案一、办事流程
省外建设工程施工、监理企业在“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”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后,注册并登录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法人账号(已拥有法人账号的企业可直接登录),按照法人服务→按部门→选择省建设厅→搜索“省外建设工程施工、监理企业进浙备案”事项→点击“在线办理”→在线填表→勾选需进浙备案的资质的顺序提交申请,备案系统将自动受理、审核和告知审核结果。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通过“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”对外发布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省外建设工程施工、监理企业在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办理进浙备案事项前,需登录“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”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录入。企业基本信息录入、人员信息录入、企业信息变更等内容操作详见《省外建设工程施工、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南》。
2.已办理过进浙备案的企业,原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的,无需重新办理进浙备案事项,备案信息会在相应平台系统发布。
3.若企业资质信息(企业名称、资质类别、等级、有效期等)内容发生变化的,请及时在相应平台系统进行信息修改并通过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重新办理企业进浙备案事项,办理完成后备案信息自动推送到相应平台系统对外发布,不再发放备案证书。
4.企业其他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,请自行及时在相应平台系统进行信息修改更新。
5.在线填表时需确认提取到的资质项是否齐全、正确。